[访问手机版]
扫一扫关注学校更多资讯
上海大学2021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21年保送录取运动员工作,有效促进学校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上海大学2021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男子排球、田径、网球、女子足球、武术套路项目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二)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三)运动成绩优异,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2.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3.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且参加《2021年符合运动员保送条件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附件1)所列项目和竞赛,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成绩,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4.被授予足球、排球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工商管理。
招生计划:10名,拟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择优录取。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请符合条件的运动员按以下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一)2021年1月1日-10日登录“上海大学本科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保送录取运动员”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bks.shu.edu.cn/)。请将以下6项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扫描成PDF文件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月11日。
1.经本人签字的《上海大学2021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3.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
4.运动员等级证书;
5.运动员等级相关佐证材料(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截图查询页面后上传,网址为: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
6.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附件2)精神,运动员还须于2021年2月1日-15日登陆“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s://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选拔程序和录取流程
1.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对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至上海大学符合要求的运动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合格名单。
2.将初审合格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获得预录取资格。
3.预录取名单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官网(https://bkzsw.shu.edu.cn)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在“运动员保送系统”中进行材料审核。
5.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体育管理部门和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协会进行资格审核并报体育总局予以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预录取优秀运动员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3《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且文化成绩须达学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其中:一级运动员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190分;运动健将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130分)。
7.学校在收到预录取优秀运动员所在省市高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册》后,寄发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保送运动员不能再参加2021年高考。
六、监督约束机制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大学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021-36215782。
七、其他
1.如教育部出台新的文件精神,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最新文件。
2.上海大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学院咨询电话:021-66135006、13701904140宗老师。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4148(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6:30。1月25日-2月28日为我校寒假阶段,电话接听时间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官网予以公布)
本招生简章由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