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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实际情况,我校2019年将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目标,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并有志于学习相关学科专业的优秀学生。
一、申请条件
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其中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含:
全国决赛 | 省级赛区 |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 |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 |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 |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
二、招生类别和计划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总计划156人。招生专业大类及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表》(见附件)。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生源情况对各专业大类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我校设置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五个学科考核组别,并按照五个学科考核组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入选资格考生人数。
三、申请办法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27日至4月10日23:00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并于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厦门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2)高中阶段学习情况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性学习详细情况,参加社会实践详细情况等);
(3)证明考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申请条件的相关材料。论文和专利不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4)个人申请陈述。重点陈述学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及社会实践、报考厦门大学的理由、对报考专业大类的认识等(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800-1000 字);
(5)报名申请材料客观真实及已公示说明(点击下载)。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
学生报名时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初审结果公布后再寄送完整纸质报名材料。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初审结果公布后2个星期内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邮编361005,电话0592-2188888。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建议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所寄材料均不退还。
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注意:
(1)选择考核组别。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5个考核组别中选择一个与自身学科特长最相关的考核组别。我校将按照考核组别进行材料初审和学科特长考核。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在厦门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表中最多选报3个招生专业大类(有志愿顺序)。
四、审核办法
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生的学科特长、申请的考核组别,以及招生专业大类志愿填报情况,全面衡量,择优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
考生可于4月30日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初审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初审合格准予考试结果信息。
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进行缴费,标准:170元/人(闽价费[2015]267号),具体缴费时间将在确定初审合格准予考试结果后公布。
五、考核办法
我校考核含学科特长考核和体质测试。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6月15日下午2:30-5:00。
2.学科特长考核
考核时间:6月16日。
考核方式为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考核前不必特别准备。学科特长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3.体质测试
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体质测试。体质测试包含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三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三个项目得分总分达到270分为优秀。体质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
4.考生参加我校学科特长考核的成绩作为最终成绩。体质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但未参加我校体质测试将无法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六、录取办法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自主招生考核情况,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意向,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入选专业大类。考生可于6月22日左右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名单。
1.资格确定
我校根据来校考核的实际情况,划定各考核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考核成绩达到所在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可获得资格。
2.入选专业确定
为了便于考生入学后更好发挥自身学科特长优势,学校鼓励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填报与学科特长相关相近专业大类。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考生专业大类志愿填报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大类。
3.录取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录取政策如下:
(1)浙江、上海考生
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一段线上47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上34分,我校将给予录取。
(2)其他省份考生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高考成绩满分非750分的作相应折算并四舍五入计算)以内(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
(3)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进一步给予3分优惠(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录取专业为我校确定入选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大类。
注:①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②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③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④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相近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
2.我校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参加材料审核和特长考核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3.我校将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评委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4.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5.对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八、附则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省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3.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厦门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4.申请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zs.xmu.edu.cn ;E-mail: zs@xmu.edu.cn
电话: 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5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网址:http://kszx.xmu.edu.cn ;E-mail: kszx@xmu.edu.cn
电话: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
附件:厦门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表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
附件:厦门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表
考生可在计划表中选报3个招生专业大类(有专业志愿顺序)。
招生专业(类) | 招生计划 | 招生科类(除浙江、上海) | 所在院系 | 浙江选考科目要求 | 上海选考科目要求 |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12 | 理工 | 数学科学学院 | 物理 | 物理、化学 |
物理学类(含物理学、天文学) | 12 | 理工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物理 | 不限 |
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 | 3 | 理工 |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不限 | 不限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通信工程) | 15 | 理工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物理、技术 | 物理、化学 |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15 | 理工 |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 物理、化学、技术 | 物理、化学 |
软件工程(含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 5 | 理工 | 软件学院 | 物理、化学、技术 | 物理、化学 |
航空航天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自动化) | 18 | 理工 | 航空航天学院 | 物理、化学、技术 | 物理、化学 |
化学类(含化学、能源化学、化学生物学) | 15 | 理工 | 化学化工学院 | 物理、化学、生物 | 物理、化学、生物 |
化学工程与工艺(含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 | 6 | 理工 | 化学化工学院 | 物理、化学、生物 | 物理、化学、生物 |
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 | 6 | 理工 | 材料学院 | 物理、化学、生物 | 物理、化学、生物 |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 15 | 理工 | 生命科学学院 | 不限 | 不限 |
海洋科学类(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 | 10 | 理工 | 海洋与地球学院 | 物理、化学、生物 | 物理、化学、生物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生态工程) | 8 | 理工 | 环境与生态学院 | 物理、化学、生物 | 物理、化学、生物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4 | 理工 | 能源学院 | 物理、化学、技术 | 物理、化学 |
药学 | 4 | 理工 | 药学院 | 化学、生物 | 化学、生物 |
人文科学试验班(含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汉语言、历史学、考古学、哲学、人类学) | 8 | 文、理 | 人文学院 | 不限 | 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