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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2022年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招生简章
东华大学2022年
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精神,结合学校人才选拔和培养需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制定并公布2022年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01 学校及专业情况 东华大学地处上海,创建于1951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有延安路和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2000亩。校园环境优美宜人,系“上海市花园单位”。 东华大学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建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设有“设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类)和“服装设计与工程”(工学)、“时尚设计与创新工程”(管理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设计学”、“艺术学理论”、“美术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工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开设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影视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等十一个本科专业(方向)。 东华大学上海国际时尚创意学院于201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和“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两个本科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东华大学与爱丁堡大学合作创办的国际合作学历教育项目,是东华大学重点建设的时尚教育平台之一。招生专业有: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等专业。 02 招生专业和计划 美术与设计学类面向全国拟定招生497名(其中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招生422名,上海国际时尚创意学院招生75名)。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区分文科、理科,报考考生的选考科目为“不限”;其他省份文史类和理工类兼收。 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制四年。 1.服装与服饰设计拟招123名 (含:服装艺术设计方向、纺织品艺术设计方向)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拟招88名 3.环境设计拟招52名 4.产品设计拟招52名 5.数字媒体艺术拟招30名 6.视觉传达设计拟招52名 7.艺术与科技拟招25名 8.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拟招50名 9.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拟招25名 03 报考条件 具有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考生需符合各省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 04 专业考试 1.采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 2.采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 请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认真准备我校相关专业对应的省级统考。 05 校考流程 1.网上报名 考生于即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17:00止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yslbm)进行网上报名,注册账号、填写个人信息后,按提示填报志愿信息,并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艺术类(或高考)报名证件、2022年相关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或合格证明并缴费,缴费成功即为确认考试,考生无须现场确认。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费用170元/人。各专业可以兼报,不重复收费。 2.学校初审 我校将根据考生省统考成绩进行初审。考生可于2022年3月1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初审合格不参加考试视为缺考,不退考试费用。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学校将通过报名平台退回考试费用。 3.网络远程考试 2022年3月5-6日组织模拟考试,3月12日进行正式考试。初审合格的考生3月初须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栏(zs.dhu.edu.cn)发布的网络远程模拟考试及正式考试安排、在线考试须知等,提前做好考试准备,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按考试操作流程参加考试。 考生如未参加模拟考试导致无法正常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每个科目考试结束,按照考试操作流程完成拍照上传,试卷密封后不得打开。全部考试结束后上传考试视频,邮寄试卷。如发现违反考试操作流程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4.成绩查询 参加校考的考生可于2022年4月中旬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告栏查询个人校考成绩及我校校考合格分数线。 06 文化考试 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填报我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还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07 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思想政治和体检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同批次专业合格线,对于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采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省份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 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专业考试成绩为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3)同分排序原则 考生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4)其他说明 如省(区、市)录取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2.采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 采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不做分省计划,考生须校考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所有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专业考试成绩为校考成绩。 考生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考生报名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时,须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志愿。如报考专业为省级统考专业,考生还须统考成绩合格。考生在我校校考志愿填报时所有专业都可以填报,未填报的专业视为考生放弃该专业,将无法取得该专业的合格证,高考填报志愿时不能填报该专业。高考录取时,录取和调剂仅限取得合格证的专业,高考录取时专业调剂的顺序按照校考专业填报的顺序进行(包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4.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课程用英语授课,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5.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单科成绩。 08 学费标准和就读校区 1.学费标准 (1)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10000元/学年。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专业:国内三年学习期间30000元/学年;日本一年学习期间学费按赴日当年日本文化服装学院的标准执行。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专业、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专业:国内学习期间30000元/学年。如赴爱丁堡大学学习,学费按爱丁堡大学当年标准执行(参考:2021年爱丁堡大学国际学生学费标准约24,600英镑/年,其他费用另计)。 2.就读校区 延安路校区。 09 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班,也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机构借用我校名义开设各类培训,我校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全国计划拟招123名,该专业下设服装艺术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等专业方向,该专业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方向。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考核并结合教学资源及学生志愿情况,确定其就读专业方向,考核内容新生入学后公布。各专业方向最大接受学生数为:服装艺术设计98名、纺织品艺术设计25名。 3.就读中外合作专业全部学业所需费用较高,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条件量力报考。因个人原因未获留学签证者或放弃留学者,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4.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专业为日语,其他专业为英语。 5.学校不接待电话查分,校考考试成绩请考生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自行查询,具体查询时间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 6.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替考等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倒查追责,涉嫌犯罪的及时报案,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10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 招办电话:021-62379160、62373266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电话:021-62373713 中日合作班咨询电话:021-62373101 中英合作班咨询电话:021-62378850 学校网址:http://www.dh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dhu.edu.cn 监督电话:021-67792259 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三、四号线延安西路站靠近我校延安西路大门 11 本简章由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