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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政策

转|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工作的通知



导语

为切实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资助项目




新生资助项目包括:新生学费资助、新生入学补助。符合条件的广东省户籍的新生两项资助可以兼得。


新生学费资助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规违纪的记录;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且没有获得政府其他政策资助的广东省户籍的新生(含校本部及教学点新生)。特别是下列情况的学生:

①孤残学生或烈士子女,无经济来源,主要依靠亲友接济或自己勤工助学的;

②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收入低微的;

③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

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返贫致贫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⑤受疫情及洪涝灾害影响致家庭经济特殊困难以及家庭遭遇突发意外(重大变故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用于新生缴纳第一学年学费。


新生入学补助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规违纪的记录;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校本部(包括:天河校区、白云校区、荔湾校区)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且没有获得生源地政府资助的广东省户籍新生,主要包括下列情况的学生:

  ①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返贫致贫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③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④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收入低微的;

  ⑤残疾学生、孤儿学生。


资助标准


600元/人,用于缓解入学期间因交通费用、购置生活用品等而产生的临时困难。


申请材料


1. 申请“新生学费资助”的学生填报:《广东省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附件1)

申请“新生入学补助”的学生填报:《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补助申请表》(附件2)

上述表格下文简称《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佐证材料:申请学生必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

(1)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返贫致贫户证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低保证、优抚对象证明或因公牺牲警察证明(附户口本)、残疾人证(学生本人)、孤儿证明或儿童福利证。

(2)村委及乡镇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受疫情或洪涝灾害影响致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3)家庭遭遇突发意外(重大变故等)相关佐证材料。

证件类材料仅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类材料需提供原件。所有材料可先提供照片或扫描件,入学报到后提交纸质版。



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及提交佐证材料向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点)申请。

(2)二级学院(教学点)初审后,汇总填报《2021年新生学费资助情况表》(附件3 )以及《2021级新生入学补助信息表》(附件4),并于9月22日前汇总报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

(3)学校审核后,提交主管校领导或学生工作例会审定,报学校审批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资助。

(4)新生入学报到当天,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交二级学院或教学点。二级学院(教学点)在学生《申请表》中签章审核意见后,将《申请表》交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如有确定不入学就读的拟资助学生请务必于报到日次日告知助学中心。


注意事项


同时符合 “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入伍/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其中一项政策,不同时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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