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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师范学院奖助政策
第二十条 奖助措施
(一)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措施予以帮助。每年秋季学期由学生申请,学院、学校两级遵照“逐级认定、受理评审、张榜公示、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按照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相应资助。
(二)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争先创优,全面发展,学校完善了学生奖励制度。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年)外,学校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奖项。(奖助学金咨询电话:0371-6550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