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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秋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宝山区锦秋路299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无预留计划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应用日语、应用法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双语,分别是日语和英语、法语和英语。其它专业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满足其一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我校会在招生专业间调整计划数。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无专业级差,专业录取时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如有同分,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若省市同分规则的,按各省市同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次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次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投档;在平行志愿批次中如若生源仍不足,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我校可以根据省级招办规定降分录取,再不足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艺术类专业承认各省的专业统考(没有统考的承认当地指定的本科院校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再同分依次比较语、数、外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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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现代物流管理(货代)、国际金融、大数据与会计、社会工作、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现代物业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应用英语(跨境商务营销)、应用英语(少儿英语)、应用法语(奢侈品管理)、应用日语(商务与旅游)、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设计与应用)、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VR设计):每生每学年13800元; 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护理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游戏艺术设计、钢琴调律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 |
住宿费标准 | 空调四人间每生每学年2500元; 空调六人间每生每学年2000元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只针对退伍士兵)等。同时,学校还设立邦德奖学金、进步奖学金和证书优胜奖。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6682066(工作时间:8:30—16:00)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hbangde.com 招生办官网: http://www.shbangde.com/zb2013/index.htm 咨询电话:021-56514754、66504946(工作时间:8:30—16:00) 微信公众号: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微信小程序: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QQ咨询号:154574840 | ||
十六、其他须知 | 周边交通: 地铁7号线南陈路站1号出口(下车2分钟到校);702路、828路、528路、963路、840在沪太路、锦秋路站下车;宝山25路、885路在南陈路站下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