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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高校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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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二、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是由教育部2000年批准设立,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成都理工大学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三、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四、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办学性质:独立学院,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六、学制: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

七、招生对象: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

八、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3.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编制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
    4.专业安排:我校对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在未明确同分排序细则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排序录取,外语类按外语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剂至与所报志愿、单科成绩相关联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入学后对专业不甚满意者,请参照本章程第十一条。
    5.加分政策: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6.外语语种: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以英语和日语为外语安排教学。
    7.应往届与男女比例:对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8.艺术类(设计学类)招生原则: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艺术类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体育类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文化成绩认定:学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高考”)的考试成绩。

(2)专业成绩认定:学生参加所在地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即“专业统考”)的考试成绩。
9.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0.毕业证与学位证: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11.我校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2.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新高考改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九、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奖助学金设置情况:我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设有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筑梦奖学金(4000元/年·生)、学年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生)、社会奖学金以及学习进步奖、精神文明奖、社会实践奖、科技创新奖、文体艺术奖、退役大学生奖、考研深造奖等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年·生),同时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生)。

十一、转专业原则:在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前提下,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于第二学期开学初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

十二、就业政策:学校积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我校进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校招名录,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14家大型国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组建“订单班”“定向班”,与国内多家核电站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人才培养输送协议,提供毕业生优质的就业资源和前景广阔的就业岗位。多渠道搭建就业平台,拓宽就业途径。在成渝双城经济圈、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建立多个校地合作基地、预就业基地,协同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建立校地合作工作站,派驻教师挂职开展引企送才专项工作。与数百余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效合作关系,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供需见面会,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岗位。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0833-7820888、7820666

网址:www.cdutetc.cn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邮编:6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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