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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高校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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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武汉轻工大学创建于1951年,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省武汉市,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湖北省第一批本科招生高校。学校现有常青和金银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现设14个教学院(部),举办有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7000余人;校舍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7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161万余册,数据库53种,电子图书177万余册,是湖北省研究级文献收藏单位和湖北省自动化水平优秀级图书馆。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大力实施“特色兴校”战略。现已形成了食品营养与人类健康领域相关学科特色鲜明,食品类学科优势明显,以工科为主干,工、管、理、文、经、农、艺、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格局。现有本科专业6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品牌专业7个,“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专业6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类别(14个领域);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7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2个,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1个;学校拥有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53个,其中国家级平台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学校被列为2019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学校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大力实施“质量立校”战略。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着力培养理论基础扎实、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应用型创新人才,不断强化学习、应用、探究、创新“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建有国家特色专业、国家精品课程、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一大批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拥有实验教学(中心)27个,其中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学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近三届省级教学成果评选中,获优秀教学成果奖27项,其中一等奖8项。学校以“常青科技文化艺术节”、创业大赛等为依托,积极开展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生在“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械创新设计、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各类学科竞赛中,每年均荣获大批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学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省属高校前列,他们以“能吃苦、能干事、能创业”的优良素质,受到社会广泛赞誉。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形成了一支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知识功底扎实、富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现有在职教职工1400余人,专任教师97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630余人。教师队伍中,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专家名师70余人。学校聘有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青年千人、国家高端外专、湖北省“百人计划”和“楚天学者计划”等50余位高端人才担任学校特聘教授。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能力,是全国食品、畜牧等行业重要的研发基地,特色优势明显。近年来,承担各类纵向科研项目1300余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十三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20余项;出版著作、教材800余部;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1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省技术发明一等奖2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6项。获授权专利100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300余项。学校瞄准国家食品安全战略、健康中国战略和湖北食品支柱产业改造升级等战略需求,充分利用学校学科及科研优势,当好行业科技“孵化器”和企业发展“助推器”,培植了一批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粮油食品饲料品牌,扶持了一批国内农产品龙头企业和地方支柱产业,为行业科技进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湖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优秀组织单位”、“首批湖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高校”。

  学校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德国、英国、俄罗斯等十几个国家的2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关系,与港澳台地区高校也有密切的往来和交流。学校实施国际学生学历教育项目,招收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两个层次的国际学生。学校获批“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具备公派优秀本科生出国留学资格。

  学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通过以党风带教风、以教风促学风、形成优良校风,不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党委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省先进党委中心组等荣誉称号;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高校、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数十项荣誉。

  二、艺术与传媒学院简介

  艺术与传媒学院成立于2011年7月,由原艺术设计系与人文科学系合并而成,是一个拥有艺术学、文学、管理学三个学科门类,集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文科学院。现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行政管理、广告学、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等8个本科专业,1个“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设计学”“农村发展”2个专业硕士点。

  艺术与传媒学院现有教职工81人,专任教师69人。其中,教授7人,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38人,占教师总数55.1%;博士21人,占教师总数的30.4 %。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与学历学位结构合理的教学科研队伍。

  学院配备有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虚拟录播实验室、陶瓷艺术设计实验室、木工工艺实验室、丝网印刷实验室、快速成型实验室、视觉传达设计实验室、数字艺术创意实验室、交互设计实验室、数字影像实验室、艺术与传媒实验教学中心机房等综合实验室11个;另有视觉文化艺术中心以及传媒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突出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学生在全国各类重大竞赛中获奖200余项;公开发表或出版学术论文、文艺作品100余篇。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4%以上。

  近几年,学院先后主持与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80余项,其中,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7项、湖北省社科基金4项、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3项,科研进帐经费累计达120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30余部,有多项成果获省市教学科研奖励。

  三、专业介绍

  (一)视觉传达设计(四年制本科)

  本专业培养了解国内外艺术设计最新动态、兼顾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掌握互联网+时代下新媒体艺术的相关设计规范,并能够系统运用视觉传达领域专业理论与技能,对复杂视觉设计问题进行创新设计与表现的综合能力;具备独立品牌视觉设计与策划、新媒体界面设计、广告设计、文创产品设计、视频剪辑、营销策划等专业技能,兼具学术研究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二)环境设计(四年制本科)

  本专业培养掌握环境设计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具备综合运用多元知识解决环境设计领域问题的工程实践能力,注重团队协作,善于沟通表达;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兼具科学精神与艺术素养,品德优良,信念执着,能够在环境设计及相关领域从事一定研究及实践,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创新型设计人才。

  (三)产品设计(四年制本科)

  本专业培养学生理解、探索产品与生活和健康的关系,熟练运用先进的产品开发设计原理、方法与工具的能力,掌握自然科学、美学、人文科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具备中国文化底蕴,具有扎实的产品设计理论基础、优良的综合设计实践能力、较高的现代设计素养的产品设计人才。同时,重视拓宽学生国际化视野、培养创新设计思维和良好的沟通与协作的能力,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发展需求,具备在工业产品的开发、设计及传统工艺传承等领域从事实践与研究工作的能力。

  (四)动画(四年制本科)

  本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人文艺术修养,系统掌握动画设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能运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进行动画创作,毕业后可以到企事业单位、网络公司、多媒体制作公司及相关的视觉设计公司,从事数字娱乐、网络游戏、影视广告等动画设计与创作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四、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
人数

学制

层次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190

四年

本科

动画

30

四年

本科

  五、招生省份

  学校2020年艺术专业面向湖北、广西、贵州、河南、河北、江苏、浙江、湖南8个省份招生。不单独组织校考,录取时专业成绩使用考生的省级统考成绩。

  六、录取规则

  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使用相同的录取规则,考生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划定的省级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七、专业分流

  按大类招生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实行大类教学,第二学年根据个人志愿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八、收费及管理监督

  (一)学费标准

  10350元/学年。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构成。按学年制收费的学费总额为学生按照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不含重修、辅修、双学位学分学费等)和专业学费之和。

  上述收费标准最终以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武汉轻工大学2020学年收费目录清单》为准。

  (二)入学资格复查

  学校将对艺术类专业录取的新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 试机构倒查追责。

  (三)申诉渠道

  纪委监察处:027-83912520 邮箱:jw7684@whpu.edu.cn

  九、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3921022 、83928885

  本科招生网:http://zsb.whpu.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邮政编码:4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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