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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18版)
【总则】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宗旨——不让一个学生因为贫困而辍学,帮助家庭经济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从优从快上岗就业。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制度。建立奖、勤、助、贷、减、补、帮等多种形式的资助与帮扶体系,统筹来自政府、社会、学校等不同渠道的资助资源,对贫困学生进行多渠道、多途径资助与帮扶。
【绿色通道】
新生入学报到时,难以交纳全部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主动向学校说明情况并出示《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证明,学校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待入学后核实情况(按程序进行贫困生认定),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与帮扶。
【奖学金】
奖学金由政府、学校或企业(家)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优秀学生,目的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含新生学业奖学金)及企业(家)奖助学金等[国家励志奖学金及部分企业(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贫困学生]。
学生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均可申请并获得各类奖学金,但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同时申请并获得。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以学有余力、不影响学业为前提,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为准则。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活动优先考虑贫困学生,学生可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申请。
【助学金】
助学金由政府、学校或企业(家)出资设立,助学金体现党和政府、学校以及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目的是帮助家庭经济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爱心助困金(含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励志奖学金)、企业(家)助学金等。
同一学年内,各类助学金可兼得,但其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6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每学年申请、审批一次,学年申请金额不得超过8000元。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原毕业学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向入学前户籍所属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其他资助与帮扶措施】
【学费减免】 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来自地质重灾区学生等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对因不测(如地质灾害、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引起生活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 自愿到江苏省苏北地区基层单位或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在读期间获得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应将所获返还资金首先用于偿付助学贷款本息。毕业生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分学年确定。毕业生学费补偿限额为每学年本专科生8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含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含直招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国家对高职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就业援助】 学校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促使贫困毕业生尽快、更好地就业上岗,尤其对品学兼优的贫困毕业生将从快、从优推荐。
【附则】
一、《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使用说明
本简介附带《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通过http://www.czie.edu.cn/xsc/article_Zmd3d2l1ZnNm_ZmdkaWd5eWtp_Znlnc29nb3lp.html下载获取)一式两份。《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贫困生认定及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各需一张《调查表》原件。
二、本简介内容及相关文件可登录下列网址查阅。
http://www.czie.edu.cn/xsc/article_d2tzZ2lneWRpZg%3D%3D_d2tzaWdzZ2d5aQ%3D%3D_d2tkb295Zm9zaQ%3D%3D.html
三、学生资助工作咨询服务热线
学院 | 咨询服务热线 | 办公室 | 办公室地址 |
校级 | 0519-86332218/86332183 | 学生资助中心 | 大学生活动中心108室 |
化工 | 0519-86332087 | 化工学院学工办 | 合一楼B2楼A-215室 |
机电 | 0519-86332013 | 机电学院学工办 | 开物楼北4楼B505室 |
建工 | 0519-86332132 | 建工学院学工办 | 现代建筑工程技术馆3楼316室 |
经管 | 0519-86332106 | 经管学院学工办 | 合一楼北3楼311室 |
信息 | 0519-86332172 | 信息学院学工办 | 开物楼A4楼A417室 |
制药 | 0519-86332101 | 制药学院学工办 | 知行楼南5楼南507室 |
装饰 | 0519-86332162 | 装饰学院学工办 | 天工楼北4楼4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