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回馈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彰显学校扶危济困和公益办学的社会责任,学校坚持“扶贫扶志、助学育人”的工作理念,学校实施系列助学金项目,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新生资助,绝不让家庭经济问题阻碍学生的成才之路。具体资助项目实施安排如下:
一、贫困新生专项助学金
贫困新生专项助学金共分五个资助等级,各资助等级满足条件之一即可申请,相关评定条件如下:
1.一等助学金:资助金额 10000 元/人,以学费减免的方式予以发放,评定条件如下:
(1)孤儿;
(2)优抚对象子女,如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所需邮寄材料:
所需公共材料 |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2.填写《新生助学优惠申请表》 |
孤儿所需材料 | 孤儿证明材料,如孤儿证、父母死亡户籍证明、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等 |
优抚对象子女 额外所需材料 | 政府发放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 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2.二等助学金:资助金额 6000 元/人,以学费减免的方式予以发放,评定条件如下:
(1)近2年内学生或父(母)因国家规定的36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力并负债,家庭无其他经济收入。
(2)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所需邮寄材料:
所需公共材料 |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2.填写《新生助学优惠申请表》 |
因重大疾病或伤残丧失劳动力 学生额外所需材料 | 县级以上公立或三甲医院开具的病例书和诊断书(表明患有国家规定的36种重大疾病或伤残已丧失劳动力)复印件等 |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民政部门审批证明 |
3.三等助学金:资助金额 4000 元/人,以学费减免的方式予以发放,评定条件如下:
(1)单亲家庭(不含离异),且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双方肢体残疾,学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残疾(残疾等级在一至二级);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且学生本人为脱贫户成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难以维持基本生活。
所需邮寄材料:
所需公共材料 |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2.填写《新生助学优惠申请表》 |
单亲家庭(不含离异) | 父母一方死亡户籍证明,或死亡(宣告)死亡的证明等 |
残疾学生或父母双方残疾额外所需材料 | 1. 家长残疾证复印件 2. 学生残疾证复印件 |
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所需材料 | 扶贫部门出具的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如原建档立卡本复印件、精准扶贫本复印件、盖有扶贫部门公章证明等 |
4.四等助学金:资助金额 2000 元/人,以学费减免的方式予以发放,评定条件如下:
(1)单亲家庭(离异),且家庭经济困难;
(2)入学当年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重大变故的家庭经济困难子女。
(3)入学当年学生或父母一方因患病产生高额医药费,且劳动力弱,家庭经济负担重的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且学生本人为低保户成员,难以维持基本生活。
所需邮寄材料:
所需公共材料 |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2.填写《新生助学优惠申请表》 |
单亲家庭(离异) | 提供父母离异的证明等 |
患病证明 | 患病产生高额医药费等医疗费用证明 |
民政认定低保障家庭学生所需材料 | 低保证复印件 |
5.五等助学金:资助金额 1000 元/人,以学费减免的方式予以发放,评定条件如下:
(1)家庭无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
(2)多个子女同时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学生;
(3)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家庭确实困难,有相关证明,且经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核查认可的考生。
所需邮寄材料:
所需材料 |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2.填写《新生助学优惠申请表》 |
3.学生对家庭实际情况的描述(手写并签字) |
4.相关证明材料 |
二、勤工助学项目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勤工助学项目,生均每月300 - 600元。另外,根据二级学院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项目情况为贫困新生设立了校企合作专项助学项目,每月可获得 800 - 2000元的补贴。如有意向申请的学生在来校报到时向辅导员提出申请。
三、说明事项
1.新生助学金直接抵免新生学杂费,将在新生缴费中直接扣除;
2.未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新生助学金获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3.助学金相关证明材料用EMS直接邮寄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阁皂山大道998号招生就业处,邮编330108,收件人牛家佳老师,电话0791-87713758。助学金申请于正式报到前10天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资助审核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生办公室以及二级学院代表联合审定,按相关规定公示后执行;
4.本细则内所有资助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南昌工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