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困难生群体一直是我校关注与关怀的重点人群。我校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助学与自强”、“助学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成才提供全方位服务。经过不断的努力和探索,已经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杂费、困难生补助等为辅助渠道”为主要内容的资助体系。
“勤”:学校每年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500多个,并发放岗位工资;
“补”: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生免费提供早餐鸡蛋,午晚餐主食、菜品、营养汤等,受惠学生达学生总数的10%;对家庭遭遇突发变故,无力支付基本生活费用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特困基金补助;
“助”:设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二等2800元,三等2200元;
“贷”:指国家助学贷款,采取一次申请分年发放的形式,贷款额度为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学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
“减、免”:依据《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属于特殊困难户、孤儿、孤残的天津籍学生,免全部学费;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天津籍学生减免学费的50%;
“缓”:学校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入学时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生顺利入学,通过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可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学校承诺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