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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奖助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新生专项资助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积极拓展济困渠道,不断加大助学力度,完善包括国家和学校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和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新生专项资助、社会资助等资助项目在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学费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缴纳学费;此外,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门用于资助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缴纳学费,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设有每人每年1000—3000元不等的各类助学金,资助人数占学生总数的近20%。学校每年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近1000个勤工助学岗位,参加勤工助学学生每月最高可获得600元的生活补贴。设有新生奖学金,对第一志愿(组)报考我校并正式注册学籍的优秀本科新生给予奖励,奖项为:1.广东省生源文理科总分前三名可获1-3万元的奖励;2.广东省生源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总分(投档总分)第一名可获2万元的奖励。3.高水平运动队的奖励办法:被我校录取的一级(含)以上且认定为特别优秀的高水平运动队运动员,可奖励四年学费;被认定为一级(含)以上的高水平运动队,我校将根据实际建队需要在入学报到并取得正式注册学籍后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以上奖项不重复奖励。如果出现高考分数相同则按一个名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