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社会声誉】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甘肃唯一)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部共建高职院校(甘肃唯一)
全国首批部队定向培养士官院校(甘肃省唯一)
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全国百所示范性职业技能鉴定所
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
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
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
全国高校节能管理先进院校
甘肃省“双一流”大学项目建设单位
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甘肃唯一)
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
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一校一品”学校
2021年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综合竞争力排行榜全国35位、甘肃第一
【办学规模】
普通高职在校生17000余人
成人学历教育2000余人
社会培训12000余人/年
【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文件(甘发改收费〔2016〕652号、1133号)执行。普通生学费4500元/学年,士官生学费70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现代学徒制与普通生收费标准一致。
【奖助政策】
1.考入我院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及当地政策:
“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县办理);
2.还可享受以下学院“奖”、“助”、“勤”政策
(1)学院奖学金;
(2)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
(4)单设国防助学金,在校入伍学生可以直接享受;
(5)天水市麦积区贫困户以及琥珀镇就读我院的学生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5300元/人.年;
(6)现代学徒制班单设合作企业奖助学金;
二、招生类型及批次
(一)甘肃省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高职(专科)批特殊类(P段),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1。
◆定向培养士官——高职(专科)批直招士官(Q段),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2。
◆艺术(美术)类——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X段),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3。
◆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普通文理(R段),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4。
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与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P段、Q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R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因P段在Q段之前录取,欲报考定向培养士官(Q段)的考生慎报建档立卡贫困专项(P段)。
(二)省外
学院面向省外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5、附件6.
三、招生条件
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其中定向培养士官生招生严格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四、特色招生
除了传统的专业招生外,学院在普通高考招生中实行特色招生,即按专业类招生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
◆专业类招生:实施煤炭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艺术设计类等4个专业类招生,即考生按专业类录取,第一学期开展通识教育,学期末,结合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阶段性学业成绩以及专业办学条件和学生意愿进行专业分流,增加了考生的专业选择机会,拓展了职业发展空间。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定向培养士官招生专业包括大气探测技术、应用气象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6个专业,覆盖陆军、海军、空军、战略支援部队、火箭军等5个军种和武警部队1个部队。
五、志愿填报与录取
(一)志愿设置
甘肃省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二)志愿填报时间
甘肃省:
第一次填报: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填报批次为:高职(专科)批(P段、Q段)
第二次填报:8月5日20:00 至8月7日14:00。
填报批次为:高职(专科)批(R段、S段),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
具体见《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省外:
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志愿填报时间及要求报考。
(三)投档及录取
1.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2.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并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按照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且只录取有志愿考生。
4.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生中所含专业及专业的培养方向,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服务网公布。
5.学院按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方式,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
6.录取过程中学院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分数相同情况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外语、语文。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7.艺术(美术)类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统一使用省内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8.定向培养士官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9.录取结果可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六、新生报到和复查
1.考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七、监督方式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投诉举报电话:0931-8798186。
八、联系方式
(一)考生可通过学院官网、官微及招生咨询群查询学院办学、专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相关信息,也可在线咨询。
(二)招生工作处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931-8799489 0931-8799137(传真)
吴老师(15193195241) 史老师(18993111550)
马老师(18993111765) 赵老师(18993111805)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窦家山36号(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