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预拨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央和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预财教〔2014〕330号)要求,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范围。为做好我院学生免学费资助工作,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办法。
一、免学费对象
免学费对象包括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二、免学费标准
五年制大专:艺术、体育类2000元/年/人;
工科、医科类1900元/年/人;
理科、政法类1800元/年/人;
文科、财经、农林、师范类1700元/年/人。
三年制中专:所有专业1100元/年/人。
三、免学费申请流程
免学费对象在每学期开学时确定一次。
1.每学期开学时,我院及时向新生宣传免学费政策,详细告知学生申报时限、申请程序、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2.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在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登记表》(附件1-1),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免学费补助资金拨付
我院每学期开学时照常收取学生学费。免学费补助资金由沁阳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免学费补助资金预算下达沁阳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根据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的民办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采取直接支付方式,通过代发银行将免学费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免学费学生本人的“中职学生资助卡”中。
附件:1-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登记表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