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倡导优良学风,激励我院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为社会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学院决定设立书人奖学金。为保 证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现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内容
符合相关评奖条件的我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自愿申报参评。书人奖学金分为书人师范生奖学金、书人科技创新奖学金、书 人社会实践奖学金三个奖项类别。
二、评奖名额及金额
书人师范生奖学金:10 名左右,奖励 1500 元 / 人;书人科技创新奖学金:30 名左右,奖励 1000 元 / 人;书人社会实践奖学金: 40 名左右,奖励 1000 元 / 人。
三、评奖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勤奋,积极上进,上一年度两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在班级排名前 50%。奖学金获得者上一年度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 75 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 65 分;
5. 能积极参与各类校内外活动,具有较强的课外实践与社会活动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6. 书人师范生奖学金主要针对在师范生技能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设立。参评者必须在师范生技能方面成绩突出,曾获得校级 及其以上师范生技能大赛较好成绩;
7. 书人科技创新奖学金主要针对在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比赛或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设立。参评者须在大学生 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校级及其 以上大学生专项技能竞赛或在专业研究中取得优异成绩,其科研成果在省级及其以上等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等;
8. 书人社会实践奖学金主要针对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设立。参评者须在校园文化建设 中表现突出,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并获得厅市级及以上表彰荣誉。
四、评奖程序
①个人申请(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书人奖学金审批表》)→
②二级院(部)汇总、审核→
③二级院(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章→
④报学生工作处资格审核→
⑤书人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⑥学院张榜公示→
⑦表彰。
五、其它事项
1. 材料要求
(1) 纸质材料:①《审批表》(填写内容要求打印,勿改变表格样式,一寸蓝底证件照需粘贴在审批表上);②学院教务处签章 的上一年度两学期成绩单(成绩单上打“★”注明必修课程);③《汇 总表》;④获奖证书及科研情况复印件,按照汇总表获奖情况顺序 排序(《审批表》要求一式两份,其他材料均一式一份)。
(2) 电子材料:提交《汇总表》。
2. 注意事项:为扩大奖学金的获奖面,本年度书人奖学金原则上不与国家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力行奖学金等兼得,请二级院(部)在评奖的过程中酌情考虑。
3.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