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
1.贫困学生助学贷款办理:国家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凭《录取通知书》在各地教育局资助中心按规定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并把相关贷款手续于报到时带到学校。
2.需申请国家助学金等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如实填写《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
3.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农村建档立卡学生,经审核确认后,直接免学费3500元/年/人。疑似教育精准扶贫学生报到时可暂不缴纳学费,待通过《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查询确认后,按照相关政策执行(确认前可以确定不缴纳学费,若未通过审核则按财务规定补交学费等费用)。
4. 学生在校期间按国家资助政策文件要求,享受国家及学校的一切资助等相关权利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