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本一原则上不降分,但是,报考地方专项的同学,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是可以报考的!
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
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军队类的院校(专业),以及省属本科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专业,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特别注意
地方专项,不是人人都可以报考
必须是以下实施区域的考生才可以!
没有资格,即使分数达到,也不会被投档
永泰县、建宁县、清流县、明溪县、泰宁县、宁化县、诏安县、云霄县、平和县、浦城县、光泽县、顺昌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霞浦县、古田县、柘荣县、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
划重点:本二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的院校(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最高降20分。
按照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
其中,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的院校(专业),以及除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程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划重点:公办专科不降分,民办院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最高降20分。
高职(专科)批,公办高职(专科)院校不降分录取,民族班、各类预科班降分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省内民办高职院校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与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相同。
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所有院校(专业)不降分录取。
各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考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划重点:中外合作、闽台合作均不降分,且中外合作的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
省属高校所有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降分录取。省属高校所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