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
第一条 学院全称: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英文译名:Chongqing Real EstateCollege
第二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号
第三条 学院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学院教育部代码:12820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校概况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专科学校,是重庆市骨干高职院校。
学校始建于1984年,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903亩,教职员工500余人,专任教师435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262人,高级职称148人,国家级专家、省部级专家近20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200余人,面向全国13个省(区、市)招生。
学院以建筑现代化为主线,以绿色建筑智能化、新型建筑工业化、建筑产业信息化为重点,构建起了以土建类(以装配式建筑技术为特征)、高端装备制造类(以工业机器人为特征)、信息技术类(以BIM和VR技术为特征)、现代服务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为特征)和以环境及装饰创意为特征的设计艺术等五大专业集群,涵盖了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旅游和文化艺术6个专业大类,有49个招生专业及方向。
学院与100多家大型企业建立了产学合作关系,与中兴、华龙网、阿里巴巴、华数机器人集团、美国WordViz公司(电影《阿凡达》提供技术支持的公司)、深圳立得屋住宅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建了装配式建筑工程中心、VR展示与技术中心、工业机器人研发培训中心等10大实验实训中心。与德国萨克森州建筑协会、英国南安普顿索伦特大学、匈牙利德布勒森大学等实施合作办学,实施2+2等学历或技能联合培养。
第八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填报志愿时的学校4位代码、2位专业代号,详见各省级招考机构颁发的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信息。
第九条 及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9]112号、[2010]214号、[2011]175号、[2012]139号、[2013]138号文及2015、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民办学校学费审核表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见《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9年新生学费标准一览表》或登录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网站及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网,最终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为准。
我校学费标准范围11000元/年.生一12000元/年.生。
住宿费六人间1300元/年/生、四人间1600元/年/生。(公寓式标准,寝室内均安装空调、热水器等)
2.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条 坚决执行“阳光招生”政策
继续落实教育部规定的“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透明,招生过程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有关规定并遵循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酒店管理(空中乘务) 、酒店管理(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录取条件: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2)男生身高170cm-185cm,女生身高160cm-175cm。
(3)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9年1月1日后出生。
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
3.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关于平行志愿。根据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有关规定,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核准投档给我校的所有考生,按照投档批次先后录取,及每次出档的所有进档考生皆视为同一志愿进行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批出档我校的考生,若第一批出档我校考生不满足招生计划数时,再考虑录取第二批出档我校的考生,以此类推。
关于非平行志愿。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核准投档给我校的所有考生,对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原则择优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5.关于专业录取。学校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分科类(文科、理科)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如某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尚未被录取但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艺术类(美术)招生要求文考成绩(即高考成绩或分类考试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认可省级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对于报考我校,符合国家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并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普通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比例一般控制在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7.各专业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8.校企合作办学专业,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具体为: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为重庆翰海睿智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班,学校另收培训费5800元/年;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该专业为重庆华龙网文化实业有限公司校企合作班,学校另收培训费4800元/年;电子商务该专业为重庆华龙网文化实业有限公司政务平台运营与管理校企合作班,学校另收培训费4800元/年;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该专业为重庆航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班,学校另收培训费5000元/年;酒店管理该专业为重庆航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空中乘务校企合作班,学校另收培训费5000元/年;酒店管理该专业为重庆航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校企合作班,学校另收培训费5000元/年;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该专业为重庆翰海睿智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班,学校另收培训费5800元/年;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该专业为重庆励修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计算机网络技术校企合作班,学校另收培训费4000元/年;物联网应用技术该专业为无锡中兴教育管理有限公司5G应用技术校企合作班,学校另收培训费5800元/年;物联网应用技术该专业为无锡中兴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智慧城市运营与管理校企合作班,学校另收培训费5800元/年;物流工程技术该专业为重庆航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民航运输校企合作班,学校另收培训费5000元/年;新能源汽车技术该专业为重庆励修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校企合作班,学校另收培训费4000元/年;移动商务该专业为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APP设计与运营校企合作班,学校另收培训费55000元/年;移动商务该专业为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新媒体运营与管理校企合作班,学校另收培训费5500元/年;云计算技术与应用该专业为无锡中兴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校企合作班,学校另收培训费5800元/年。
第十三条 入学及复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按国家相关规定,设有“奖、助、贷、勤、补、免”及“绿色通道”资助制度。符合条件的同学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补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生活补贴、学费减免及其它临时性资助。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制度,对已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采取先入学、再核实的方式保证学生顺利入学。在校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同学可按国家相关政策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3.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该企业员工培训大学设置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并与管理学院合作举办“北京金融街订单班”,设置“北京金融街励志奖学金”、“北京金融街进步奖学金”。订单班于大学二年级选拔,品学兼优者可享受:“励志奖学金”2000元/人,1名。“进步奖学金”1000 元/人,2名。大三年级赴北京金融街顶岗实习期间,评选“优秀实习生”奖励,500元/人,10名。
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土木工程学院合作举办“拓达企业订单班”,设置“拓达企业奖学金”,品学兼优者可享受:“拓达企业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资助对象拓达订单班30%,每学年评奖一次。
土木工程学院承办“冉湖茂”建筑图学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500元/年、三等奖1500元/年。
4.我校设立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1500元/人,二等800元/人,三等500元/人,受奖面达20%,每学年评奖一次。
另设有学校单项奖、优秀新生入学奖、勤工助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家庭学生临时性资助、毕业生求职补贴、服兵役学费减免和退役学费资助等。
5.政府学费资助类型,重庆市建卡贫困户当地资助中心办理资助8000元/年。
第十五条 重要声明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六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 系 人:汪老师
投诉监督:023-61691811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3-61691898 61691897 61691896
行政复议:023-61691899
招生传真:023-61691896
学校网址:www.cqfdcxy.com
招生网址:http://www.cqfdcxy.com/zsxx/
电子邮件:cqfdcxy@163.com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号
邮政编码:401331
第十八条 本招生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