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军队院校招收
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出炉啦!
高考刚刚结束
想了解军校招生计划的同学们!
看过来!
2019年,全军共19所院校(军队院校15所、武警院校4所)计划在福建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333名(其中军校生281名、武警52名)。按性别招生:男生为322名(军校生272名、武警50名),女生为11名(军校生9名、武警2名);按文理科招生:理科生为323名(军校生273名、武警50名),文科生为10名(军校生8名、武警2名);按划线招生:一类本科为286名(军校生281名、武警5名),二类本科为47名(均为武警);按专业招生:指挥类为256名(军校生208名、武警48名),非指挥类77名(军校生73名、武警4名)。
招生计划看不清楚可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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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军队院校招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2.报考按本一线录取院校的考生,高考成绩应不低于本一线下20分(含20分),报考按本二线录取院校(仅为部分武警部队院校)考生,高考成绩应不低于本二线。
3.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均截止2019年8月31日)。
4.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02
6月21日前,意向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应自行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于6月21日18时截止,逾期不再组织。
03
凡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都应参加由省军区招生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共同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
考生应及时到当地人武部领取盖有政治考核合格结论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并自带考核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
由原总政治部明确的体检项目所需费用全部免除,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考生和家长的费用。
04
2019年军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面试体检工作,共设立2个面试体检点:福州点主要承担福州、莆田、南平、宁德、三明、平潭6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面试体检地点在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第二住院部(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2号);泉州点主要承担厦门、泉州、漳州、龙岩4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面试体检地点在联勤保障部队第910医院(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80号)。
25日前,考生应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的高考成绩认证查询系统,打印个人高考成绩单,现场检验分数不低于(包括等于)本二线的考生方可入场参检。
05
面试、体检时间安排在6月25日至26日。
具体安排:
25日上午,福州地区考生在福州点参检;泉州地区考生在泉州点参检;
25日下午,宁德、南平地区考生在福州点参检;厦门、龙岩地区考生在泉州点参检;
26日上午,莆田、三明、平潭地区考生在福州点参检;漳州地区考生在泉州点参检;
26日下午机动。各地区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所指定的体系医院参加面试体检,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参加的,可到地区所属面试体检点参加6月26日下午的面试体检,逾期不再组织。参加上午体检的考生不可吃早餐,参加下午体检的考生可适当吃一些不油腻的清淡食物。
06
考生报到时须持本人《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身份证、准考证、个人高考成绩单和3张1寸正面半身免冠红色底版近期彩色照片。
07
面试时,考生须在面试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面试表》栏目中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本人所在县(市、区)、考生号等基本情况和报考军校动机,贴好照片,并按面试工作人员要求完成所有面试项目。每名考生只有一张《面试表》和《体检表》,考生填写时应认真仔细,防止错填、漏填或涂改。
08
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考生应要求面试小组负责人在《体检表》中面试结论栏里签署面试意见,再持本人《准考证》和有关表格前往体检点参加体检。
09
考生体检前,应对照体检点入口宣传栏,弄清所要检查的全部项目,体检项目不全的,视为不合格。
体检时,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共秩序,禁止大声喧哗,严禁携带通信工具进入体检场所,严禁找人代检或涂改体检结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体检资格。
考生对体检程序、项目等不清楚时,可向体检工作人员咨询,体检工作人员对合理的问题有义务立即做出解答。
10
考生完成体检项目离开体检点时,应主动将《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体检表》(简称“三表”)交由工作人员收回,严禁考生私自将“三表”带走,违者按不合格认定。
体检合格考生名单6月27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浏览网页时按Ctrl+F即可快速搜索)。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于6月28日上午8时前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
11
面试、体检期间,1名考生允许1名家长陪同前往各指定的面试体检点,但家长不得进入面试体检区域。
考生及考生家长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无有效证件或所需证件材料携带不全者一律不得进入面试和体检工作区域。
整个招生工作期间,如考生或考生家长发现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可随时向省军区招生办、省教育考试院举报,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并公布。
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和体检的,应立即与省军区招生办联系(省军区招生办电话:0591-24950193)。
@福建毕业生,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报名开始!专业公布!
毕业生们看过来!
你们关心的
全国直招士官工作正式启动了!
报名起止时间:6月11日—7月5日
报名通道:全国征兵网
全国征兵网报名页面
直招士官对象
男性普通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未婚,不超过24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关于福建省的直招士官招收专业和相关政策、
步骤流程等问题
小编都帮你问好了——
相比去年,今年我省大幅增加了直招士官的招收数量和专业范围,这对广大毕业生们来说是个好消息,具体见下表:
招收士官按照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专业审定、审批定兵、批准入伍、组织交接、自行报到的程序组织实施。
报名登记
直招士官只能通过全国征兵网官方渠道在线报名!提交自身相关信息,进行学历和专业的网上审核。
之后,同学们还要记得打印填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最后交入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
体格检查
在7月5日前完成报名,不久将会收到兵役机关的体检短信通知;
7月7日前,同学们将以设区市为单位完成初检初审,同时完成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的查验;
初定于7月9日至12日,通过初审初检的同学(初检初审合格人员),将由省征兵办统一组织上站体检。
政治考核与专业审定
政治考核将由县(市、区)征兵办组织实施,《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通过全国征兵网进行打印。
专业审定将由设区市征兵办会同教育、人社以及学校等部门组织实施,并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
审批定兵
7月22日前,将由设区市征兵办召开定兵会议,择优确定招收对象。
批准入伍
7月26日前,由入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负责办理入伍审批手续和学费补偿代偿手续,应征对象将领取《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
小编特别提示:在此期间,各位应征的毕业生必须准备好自己的学籍档案,确保《入学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登记表》、党团材料等关键材料不遗漏!
档案交接
7月28日前,由设区市征兵办把合格过关的新招士官名单和档案材料统一交省征兵办,由省征兵办与招收部队办理交接手续。
组织报到
大家最关心的入伍报到时间来了!
8月2日至10日,省征兵办将统一组织新招收士官自行报到。自行报到的差旅费,由部队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予以报销。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其入伍资格!
我军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是军事人才的组成部分,是部队作战训练、教育管理和武器装备操作使用、维护修理的重要骨干。士官的来源渠道包括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即直招士官)。士官按照军衔等级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并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分级服现役年限为:初级士官最高6年,中级士官最高8年,高级士官可以服现役14年以上。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招收士官入伍后进行新兵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岗前专业培训主要进行与所从事专业技能相关的适应性培训,培训结束后,按照专业对口、招用一致的原则,分配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士官岗位。
直招士官入伍后,由所在部队按照审批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并授予相应军衔。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1年后授予中士军衔;高职(专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2年后授予中士军衔。
直招士官应当至少服现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和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安排提前退出现役。
直招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
直招士官入伍后由部队按照新选取士官供应办法和标准统一发放被装,在新兵训练和岗前培训期间,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直招士官入伍后,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在部队服现役,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直招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接收。
被批准服现役的招收对象,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庭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
答:可以享受此项资助政策的高校学生包括两类:一是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二是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国家资助?
答: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哪些情况的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答:第一种,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第二种,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第三种,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四、如果大学期间只有一部分学费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的,应该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就高的原则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例如,大学四年期间申请了两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共计12000元;大学四年的学费每年5000元,共计20000元。如果申请学费补偿,可以获得20000元资助,但学校要根据“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先将资金用于偿还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剩余的8000元退还学生。如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可以获得12000元资助,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五、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的毕业生直招士官如何享受资助?
答:专升本、本硕连读的毕业生直招士官,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即只补偿或代偿本科、硕士学习阶段的学费或贷款;中职高职连读的毕业生直招士官,补偿或代偿高职学习阶段的学费或贷款。
六、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的学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答: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原就读高校取消其受助资格。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接收退兵后将被退回学生的姓名、就读高校、退兵原因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并按照学生原就读高校的隶属关系,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退回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