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院校名称: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二、 学校代码:13074
三、办学校址:秦皇岛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
七、学院简介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地处举世闻名的北戴河和南戴河两大避暑胜地的交界处,北依燕山,南濒渤海。学院占地528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近万名,开设英、法、德、俄、日、韩、阿拉伯、西班牙等8个语种,设有经济管理系、国际商务系、东语系、西语系、旅游系、传媒系、小学教育系、学前教育系等8个系、41个专业及方向,形成文化教育、财经外贸、旅游康养、数信传媒四大专业群。
学院与俄、韩、日、美、德、澳、法、西班牙等国外30多所院校有合作关系,每年有300多名留学生来校学习相关专业和进修。2011年9月在玻利维亚圣西蒙大学成立第一所孔子学院,2014年12月第二所孔子学院在美国加州长滩州立大学揭牌成立,目前两所孔院在校生已达2200人。
学院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河北省创业教育示范校、河北省文明单位、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及对口财经类联考牵头院校、河北省国际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获批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八、招生计划
2019年面向全国18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3900人。
九、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考生应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
2、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我院认可生源省份的加、降分项目。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挡的考生依照投档成绩分配专业。
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分配专业。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3、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小语种专业入学后从零起点学起。
4、乘务类专业录取女身高164-175厘米,男身高174-185厘米,形象姣好的考生。
5、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美术)录取原则:
河北省考生报考我院美术专业须参加河北省美术联考,联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播音与主持专业的须参加河北师范大学播音类校考,我院承认其校考成绩。在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黑龙江省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须参加该省播音主持类或美术类联考(或统考),联考(或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专业课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进行排序分配专业。
6、艺术教育专业录取规则:
我院艺术教育专业在河北省录取批次为普通文史类专科提前批,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河北大学书法类校考,我院承认其校考成绩。在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体育类专业休闲体育(马术运动与管理)录取原则:报考我院休闲体育(马术运动与管理)专业考生须参加考生生源省份的体育联考测试,联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类考生专业课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进行排序分配专业。
十、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发布,考生可进行网上查询。
十一、学费、住宿费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软件与信息服务、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中韩订单班)、会计(新道订单班)、市场营销(新道订单班)、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康养)、会展策划与管理、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为校企合作专业,企业另收培养费,详询院校。
住宿费: 600元/年或800元/年。
十二、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十三、奖学金
学院为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强奖学金。学生平均获奖率达35%-40%。
十四、联系方式
电话:0335—5926130 微信公众号:hbdwjmxy QQ群:237295560
邮箱:hbdyjmxy@163.com 网址:http://www.hbiibe.edu.cn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6号 邮编:066311
本章程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