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就做好2019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下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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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中职学业水平考试 | |
合格性考试 | 等级性考试 |
公共基础知识(含德育、语文、 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考试3 个部分 | 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德 育、语文、数学、英 语和专业基础知识 |
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考试3个部分;
等级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
考试对象
2017年秋季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含高职院校招收的中职学生)必须参加合格性考试,有升学意愿的学生还需参加等级性考试。
有升学意愿的2017年春季入学的中职学生需要参加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技工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考试组织
(一)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由省里统一组织。
(二)专业技能考试由中职学校负责组织,学校应在每年10月底前将专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备案(省属中职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内容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 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5门 课程的考试内容,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德育等5门公 共基础课考试大纲(试行)的通知》(闽教考 〔2017〕8号)执行。 |
(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 | 按专业进行,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公布的《中等职 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每个专业指定1门 考试课程,考试大纲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职业 技术教育中心编制后发布。 |
(三)专业技能考试 | 按专业进行,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公布的《中等职 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由中职学校按照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 |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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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共计30门。
考试方式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1.合格性考试。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4门课程考试合并在一张试卷(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卷I),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长90分钟。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采取上机考试方式,考试时长60分钟。
2.等级性考试。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4门课程考试合并在一张试卷(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卷Ⅱ),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长60分钟。与合格性考试分卷合场、一场考完。
(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
1.合格性考试。使用专业基础知识卷I,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长90分钟。
2.等级性考试。使用专业基础知识卷Ⅱ,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长60分钟。与合格性考试分卷合场、一场考完。
(三)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合格性考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应用信息化综合实训平台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考试时长由中职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参加对象 | 考试时间 |
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基础) | 2018级学生 | 2019年6月 |
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 英语)综合卷I/公共基础知识(德育 、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Ⅱ | 2017级学生 | 2019年6月 |
专业基础知识卷I/专业基础知识卷Ⅱ | 2017级学生 | 2019年6月 |
专业技能 | 2017级学生 | 2019年12月 |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安排在一年级下学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安排在二年级下学期,专业技能考试安排在三年级上学期。2018级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仍安排在二年级下学期,2019级及以后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安排在一年级下学期。
成绩评定与使用
(一)成绩评定
1.合格性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卷I满分值200分,其中德育40分、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值100分。专业基础知识卷I满分值150分。专业技能满分值100分。
合格性考试各个科目根据原始成绩划定5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D、E,原则上A等级约10%,B等级约35%,C等级约30%,D、E等级约25%,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合格性考试不合格的,由中职学校组织补考,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补考方案由中职学校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备案(省属中职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2.等级性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卷Ⅱ满分值100分,其中德育20分、语文30分、数学30分、英语20分。专业基础知识卷Ⅱ满分值100分。
对于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合格性考试各个科目成绩认定为A等级;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学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为A等级;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为B等级,专业技能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为A等级。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合格性考试成绩等级认定仅作为毕业依据。有升学意愿的技能大赛获奖学生仍需参加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有关升学照顾政策另行通知。
(二)成绩使用
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评估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重要依据,是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
从2020年开始,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后招收中职学生,文化素质考核使用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成绩。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后,高职院校招生专业面向的中职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教职成〔2015〕10号)“高职专业衔接中职专业举例”及高职专业人才培养对中职专业基础的要求,由高职院校确定(另文公布)。中职学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对应的中职专业学生的依据之一。
有关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相关文件另行印发。
2019年秋季以后入学的一年制中职学生(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者起点的)免于参加中职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合格性考试,但须参加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合格性考试,仅作为毕业的依据之一。因休学、留级等原因转入2017级及以后的学生,须参加相应年级中职学业水平考试。
有升学意愿的中职学校一年制学生、技工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须参加同批报考的中职学生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
之前文件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成处 0591-8709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