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 制:三年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地址:陕西省铜川新区朝阳路8号
第三条 学院简介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孙思邈医学院、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师范教育与管理学院四个二级学院,以及基础部、培训部及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目前有三年制高职专业27个,现有教职工334人,其中专任教师232人。
第四条 招生计划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决策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落实招生委员会各项决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录取原则
1.所有考生一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学院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我院认可各省(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5.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则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等情况调剂录取,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 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九条 各专业学费按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第十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公室(办公楼105室)
电话:0919-3589363 3589018
传真:0919-3589018 邮编:727031
电子邮箱:tczyxy@126.com
第十二条 本章程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