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贵州体育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体育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799
学院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
主管部门:贵州省体育局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南段638号原贵州民族大学董家堰校区
贵州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立,是贵州省体育局主管的贵州省唯一融体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依托贵州体育和教育系统,坚守“知行合一,文武超卓”,坚持“体教融合”“产教融合”“学训融合”,实现资源共享,深化“校企合作”“校社合作”,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学院紧紧围绕“坚持育人导向,注重全面发展,力求精益求精,培养政治素质坚定、道德品质高尚,热爱体育事业、职业素养良好、专业技术能力精深的卓越体育职业技能型人才”的办学目标,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体育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和有关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按照国家的相关招生政策,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2024年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4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 招生对象
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第八条 报考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严格遵守贵州省招生部门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我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院志愿,考生按自愿选择填报。
第十一条 学院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成绩高的学生。
第十二条 专业调剂实行按自愿和成绩排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将其调录到相近专业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2010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贵州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十五条 奖学金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学院相关的政策及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助学金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学院相关的政策及制度执行。
第七章 入学资格审查、复查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时,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进行学籍注册,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予以标注。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体育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贵州体育职业学院。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5773408
传真:0851-85773408
监督投诉电话:0851-85794784
网址:http://gztyzyxy.com/
学院地址:贵州体育职业学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南段638号,董家堰)
邮编:55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