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有关要求,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就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全日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作出明确规定,为同学们顺利入学、安心求学,实现成长成才提供了重要保障。
今天,就带2023级新同学一起来了解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年。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本科生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生),资助标准为2000-4500元/人/年,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分为2-3档。
用于奖励支持高校表现良好的在读研究生。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当年度研究生招生简章确定,二、三年级获奖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博士生一等奖18000元/人/年,二等奖15000元/人/年,三等奖12000元/人/年;硕士生一等奖10000元/人/年,二等奖6000元/人/年,三等奖2000元/人/年。
党和政府设立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等问题(本科生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6000元)。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制内)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9月1日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贷款期限内可只还利息不还本金,贷款到期当年需偿还剩余本金和利息。学生可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或教育局)申请办理,办理后携《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入学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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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资助金额本科生不超过12000元/生/年,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生/年。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资助对象是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并报到的入学新生。补助金额本科生不超过12000元/生/年,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生/年。资助周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一个学制期。
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可申请代偿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资助对象是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且小学和中学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考入我校的全日制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金额10000元/生/年,资助周期为本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 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资助对象是广东省户籍当年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残疾人大学生。资助标准为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生,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资助20000元/生,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资助30000元/生。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缓缴学费,再办理入学手续,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学校每年为本科生开设1000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和临时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自愿自主申请岗位。
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等资助渠道无法及时足额资助的情况下,学校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突发重大变故,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施行的一项补充资助措施。具体标准由学校结合当年预算确定。
学校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而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困难程度给予每次不超过5000元的临时困难资助,并优先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设立学校奖学金奖励全日制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进行评选。
1.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
2. 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
3. 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600元/人;
4. 学习标兵奖学金:500元/人;
5.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200元/人;
6. 学业进步奖学金:100元/人;
7. 学生创新奖学金:个人项目500元,集体项目800元;
8. 校园文艺菁英奖学金:个人项目200元,集体项目500元;
9. 社会实践菁英奖学金:个人项目200元,集体项目500元。
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助学金。具体按学校社会奖助学金相关要求实施。
学校每年拨付专项经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能力提升项目,通过素质拓展、能力培训、视野扩展、公益实践、感恩教育、项目调研六个模块,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鼓励学生完成“受助者”向“助人者”的身份转变。
如有疑问或想了解更多学校资助政策相关信息,欢迎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电话:020-39322619
2.邮箱:xsczdb@gdut.edu.cn
3.部门主页:http://zxdk.gdut.edu.cn
4.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生活东区东十东座202室(5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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