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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温州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我校于4月15日和16日开展“三位一体”综合测试,现已完成面试成绩评审校对等工作,各专业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综合测试入围学生名单,现将入围分数线公示:
1.考生本人成绩请于26日17时后登录温州商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
2.入围考生须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将温州商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专业一致,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3. 各专业入围考生仅代表考生具备填报对应入围“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志愿资格,无法确定考生最终志愿填报情况,因此我校不提供综合测试个人排名情况相关信息查询,考生无需来电查询个人排名情况。
4.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25%+高考成绩÷7.5×60%”计算形成。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专业(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学校录取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类)不设单科成绩要求,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温州商学院招生办
2023年4月26日
*各区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