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保证秋季学期有序开学,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2〕373号),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返校时间 | 系(部) |
8月27日上午 | 新闻传播系 |
8月27日下午 | 经济管理系 |
8月28日上午 | 艺术设计系 |
8月28日下午 | 机电信息系(含经贸旅"3+2"转段升学学生) 中专部 |
具体时间:9:00-17:00。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夜间返校,部分因特殊情况不能在白天工作时间点准时到校的学生需在当天14:30之前告知辅导员,辅导员将情况上报到所在系部,系部于当天下午15:30之前将晚报到的学生名单以及预计到达学校的大致时间反馈给学院二级值班人员。
做好不同类别学生的管理,做到有序错峰返校,根据当前学生所处地域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分为暂不返校、暂缓返校、返校隔离、正常返校四大类。
1. 第一类:暂不返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返校:
(1)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
(2)境外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
2. 第二类:暂缓返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返校:
(1)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缓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并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
(2)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学生暂缓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报到;
(3)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疾病,未征得家长同意或不适合疫情期间管理的学生,暂缓返校。
3. 第三类:返校隔离。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返校后隔离:
(1)返校路途中乘坐过疫情防控寻人车(班)次,且目前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
(2)返校检测时,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包括咳嗽、咽痛、呼吸困难或腹泻等,特别是体温≥37.3℃(除额温或耳温测量外,还需用医用体温计进行专业检测),不得进入校园,直接送到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如未能排除诊断但目前无需住院治疗的可安排在学院进行隔离;
(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隔离医学观察的。
4. 第四类:正常返校。除上述三类情况外,其余人员均可正常返校。返校条件要求:
(1)同城返校条件。7天之内行程轨迹在合肥市的学生,开学前需提供健康码绿码、行程卡。
(2)省内返校条件。7天之内行程轨迹在安徽省内的学生,开学前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卡。
(3)省外低风险地区和常态化防控区域返校条件(上图即可微信扫码查询疫情风险等级)。低风险地区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常态化防控区域指所在县(市、区、旗)全部地区都没有中高风险区。其中有?7天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开学前需提供持三天二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常态化防控区域的,开学前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卡。
符合正常返校条件的学生请在返校前通过今日校园APP进行“返校申请”。上传健康码绿码、行程卡截图、《学生承诺书》(附件一)、《返校申请书》(附件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三天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部分学生提供),填写返校行程安排等信息。
返校前,辅导员完成审核,最终按照今日校园辅导员审核通过的名单生成二维码,审核通过的学生方可返校。
1.学生需按时完成今日校园每日健康打卡。
2.预备一定量的口罩,有条件的自带体温计。
3.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4.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视病情及时就医。
5.任何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6.对瞒报、伪造证明等行为者,视情节后果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不在学校同意返校名单内或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今日校园APP扫码签到均不成功,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2.报到期间学校西门关闭,返校学生一律从学校南门进入校园,家长亲友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3.正常返校的学生报到流程:
1.正常返校学生的教学安排具体见教务处通知。
2.强化校园管理。在疫情尚未解除前,学生无非常特殊情况不得离校外出,如有非常特殊情况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请假和外出审批程序。外出时要佩戴好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校时配合学校进行体温检测。学生无非常特殊情况不得外宿,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3.主动配合完成早、中、晚三次体温检测并将体温和身体状况及时填写至今日校园APP,按要求及时完成每日健康打卡,发现异常现象立刻报告辅导员并及时隔离,由辅导员将情况反馈给系部;辅导员对因病缺勤人员要及时追踪登记。
4.通过开学第一课,认真学习疫情防控指南、传染病防控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等知识,切实提高自身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持身心健康、做好自我心理调适、增强体育锻炼,提高免疫力。如自我感觉有心理不适和烦躁焦虑抑郁情绪,可通过学院心理健康咨询电话(0551-63815680)进行预约咨询。
5.班级学生干部和寝室长要充分发挥在“院—系—班—舍”四级防控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保持 24 小时通信畅通,协助辅导员做好知识宣传、信息收集与报送、学生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6.为了防止人员集中,减少感染风险,宿舍楼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学生在宿舍楼不聚集、不串门。寝室长要组织学生每天打扫,做好宿舍内务卫生清洁和通风工作,辅导员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检查。
7.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组织谁负责”要求,严格控制大型活动和聚集性活动的审批管理。原则上开学一周内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活动主管部门报批,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举办。
8.采取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出入食堂前需要洗手;吃饭期间不扎堆;用餐后及时清洁餐具,剩饭剩菜倒入指定垃圾桶。
9.理性看待疫情,自觉做到不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舆情信息员要做好班级舆情的监控,并将学生发布的不当言论及时反馈给辅导员。
10.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规定,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疫情信息,不得扰乱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严格按照校纪校规处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1.符合条件的学生应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并及时上报疫苗接种情况;按时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12.如在校期间发现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等可疑症状,需按照以下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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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学生承诺书
附件二:返校申请书
发布:院党委宣传部
来源: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