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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位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3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以及海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决定在相关专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二)2022年9月1日前取得海南省属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目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2019-2021年取得海南省属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并获学士学位证书、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我校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及人数具体如下。
三、报考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每人限报1个专业,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按顺序汇总为1份PDF版(以“姓名+第二学位报名材料”命名文件及邮件标题)发送至各招生学院指定邮箱(见下表)。我校各招生学院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2.我校今年不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材料,考生无论是否被录取,报名材料均不予以退还。提交材料时间以发送指定邮箱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三)报名材料
1.《三亚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
3.大学本科期间代表性获奖佐证材料(不超过5项)。
(三)考核方式
1.受疫情影响,我校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对于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我校各招生学院将于2022年7月上旬组织考生参加网络远程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潜质、心理素质等。
2.各专业招生考试的工作方案请登录我校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网站查询;具体面试安排将由相关学院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录取办法
1.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在三亚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生网络远程考核成绩将作为录取依据(最低控制线须满足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将要求考生提供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我校将依据考生大学成绩平均绩点排序,择优录取。
2.拟录取名单在三亚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入学及培养管理
(一)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四)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五)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写实性学习证明。
(六)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第二学士学位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收费以海南省物价部门核批标准执行。
五、相关说明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入学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三)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四)我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的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六、监督机制
我校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三亚学院招生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考试工作方案及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同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联系方式
附件:
https://www.kdocs.cn/l/cq5eKiSv4Djr?f=301
来源|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