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 一等奖:6000元 二等奖:3000元
三等奖:1000元 四等奖:500元 学习进步奖:300元
基本条件:
1、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我院在籍学生均具有参评资格;
2、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三、评定时间及办法
1、各奖项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根据各奖项评选标准及比例提名,由系汇总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根据辅导员提名结果统一平衡审批。如有特殊情况,由学生工作处提出初步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2、要求各班级对推荐的学生仔细审核,严格执行评优标准,宁缺勿滥,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班级,取消评选资格。
3、各奖项评选时间在每学年开学初(优秀毕业生在毕业当年6月评选)。
4、获得各奖项的学生,均发给荣誉证书。
5、各奖项的评选表,均存入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