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
(三)国家助学金:
1、一等国家助学金:4300元/生/学年。
2、二等国家助学金:3300元/生/学年。
3、三等国家助学金:2300元/生/学年。
二、国家助学贷款
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按照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规定,可凭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簿原件等资料及时向生源地的区(县)教委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其标准为:不高于8000元/生/年。
四、学院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表彰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评选比例约为在校学生总数的6%。
(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表彰领导力、执行力人格魅力突出的学生干部,评选比例约为在校学生干部总数的10%。
(三)蓝天奖学金:表彰成绩优异、航空职业化素养高的学生,评选比例约为航空类在校学生的5%。
(四)院长奖学金:在学习或文体活动中取得重大荣誉或为学院的发展和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在校学生均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