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多不超过8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12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综合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200元和8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上述所有的资助政策是普招学生现行的标准,国家出台扩招学生资助政策后,将根据扩招资助政策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