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和我省相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日前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等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明确在具体学科教学中如何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各学科育人功能,引导学生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思想情怀,培养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
各地要全面发挥新课程学科教学的育人功能,指导高中校坚持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循序渐进开展学科教学,推进落实“五育”融合。将立德树人融入教育各环节,突出思想政治课关键地位,充分发挥各学科德育功能。积极探索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等教学模式,加强跨学科综合性教学,认真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意见》明确了各学科实施要求与学业质量标准。普通高中学校要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和核心素养,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准确把握各学科课程标准有关学业质量标准对学生学业成就表现的总体刻画,确保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各地各校要认真按照学科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帮助学生掌握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确保每位学生达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基本要求,并积极创造条件让学有余力学生充分发展,为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夯实基础。
《意见》要求,各地要在师资建设、设施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加强对高中新课程实施的统筹规划和政策支撑,及时总结建设成果和成功经验,定期组织课程教学经验交流,推动本地区课程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省级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适时对各地各校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落实学科课程标准、使用国家课程教材、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督导,确保学校积极稳妥推进新课程教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