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创建于1954年,时名为昆明工学院,1995年更名为昆明理工大学。经过60多年的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行业特色、区域特色鲜明,经济、管理、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医学、农学、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5年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给予学校“全国著名高校”的赞誉。学校现有呈贡、莲华、新迎三个校区,占地4300余亩,主校区为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发展,现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23个、省院省校合作共建重点学科9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省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8个(含1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点)、一级学科硕士点4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4种;有110个本科专业,1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校有教职工3852人,其中,专任教师2459人,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1360人。学校现有院士9人,其中,全职两院院士3人,外籍院士6人;国家和教育部层次各类人才80人,云南省层次各类人才494人。
学校与50余个国家、地区的12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教育交流合作关系,积极融入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和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为适应国家和西南地区民航事业发展需求,秉承“明德任责、致知力行”的校训,学校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自身学科优势,与多家航空公司开展合作,培养飞行技术专业学生。
一、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工程技术教育为核心,培养具有民航飞行职业所需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系统掌握民用航空器飞行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符合国际民航标准的英语语言能力水平,初步具备现代民用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能够在民用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领域从事航空器驾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飞行员。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相关规定的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本专业主干课程有:飞行领航学、飞行气象学、飞机飞行原理、飞机机体与系统、飞机动力装置、航空仪表与电子电气系统、飞行员陆空通话、仪表飞行与航图、飞行性能计划与载重平衡、飞行人为因素与机组资源管理、飞机私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和飞机商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等。
(三)学生管理
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学校设置飞行学员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学生在学期间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相应社会保险条款执行。在国内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飞行训练期间的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内飞行训练机构负责;被派往国外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在国外训练期间的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外飞行训练机构负责。
(四)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前需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飞机驾驶岗位工作。
(五)淘汰机制
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原因导致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我校依据《昆明理工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处理。
(六)相关费用
1.学费标准:4500元/学年。
2.学生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和基本生活费由所属航空公司承担,具体按委托培养单位的规定执行。
3.学校承担被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学生入校前招生和选拔过程中产生的体检费用、辅助检查费用(被录取学生入校后凭票据报销),学生本人自理食宿、交通费用以及个别需加做体检项目的费用。
二、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飞行技术专业基本学制四年,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面向云南、广西、贵州、湖南、湖北和广东6个省招收飞行学员10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当地省(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航空有限公司、瑞丽航空有限公司等单位定向培养。
(二)招生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招收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2000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外语语种英语。
2.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意志坚定,志愿献身民航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3.身体条件:身体通过民航局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招飞体检,符合民航局招飞体检鉴定新规范(MH/T7013-2017)。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参加2020年本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省高考总分60%及以上、英语单科成绩90分及以上。控制线上考生按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照优先考虑政策性加分、英语、语文、数学、综合科目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招飞程序
(一)报考昆明理工大学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招飞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http://mhzf.caac.gov.cn),进行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信息查询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系统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考生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昆明理工大学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即“有效招飞志愿”。系统中未确认昆明理工大学本校志愿的,将视为无效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根据民航招飞工作流程,招飞系统于高考前一年10月20日开通考生注册功能,高考当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二)学校将派工作人员在部分市、州设点,对报名考生进行英语测试、目测筛选、初步检查,考生可就近选择站点参加初检,初检前详细阅读《昆明理工大学招飞自荐标准》(附件1),并如实填写《昆明理工大学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报名表》(附件2)(文件可在昆明理工大学民航与航空学院网站下载)。
(三)学校将组织通过初步检查的考生进行招飞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昆明理工招飞”微信公众号和招飞信息网上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体检鉴定;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四)对体检合格考生,学校将派工作人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按照《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标准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五)体检、背景调查、心理测试合格,报考昆明理工大学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高考前要有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昆明理工大学“有效招飞志愿”,高考后成绩出来前考生须与学校签定报考承诺书(未签定者视作放弃报考),填报志愿时要在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昆明理工大学志愿。对达到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招飞系统“有效招飞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且须一致)、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同昆明理工大学指定的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可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
邮编:650500
招飞负责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53560、0871-65950027(Tel/Fax)
学校网址:http://www.kmust.edu.cn/;
学院网址:http://mhhk.km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