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3665万平方米(约合215.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0.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5.2平方米;生师比8.0%;专任教师22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9.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90.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1625.2元;图书19.7万册,生均图书109.5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男女生比例要求: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 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530401 | 黑色冶金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2 | 530402 | 轧钢工程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3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4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5 | 530103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6 | 56030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7 | 56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8 | 560203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9 | 560307 | 液压与气动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10 | 560103 | 数控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11 | 560110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12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13 | 600210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14 | 610115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15 | 560304 | 智能控制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16 | 610215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17 | 610211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18 | 630903 | 物流管理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19 | 630701 | 市场营销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打★号的专业为2019年新增专业。
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标准4人间每年每生1200元;6人~8人间每年每生6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各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和我院《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明,经学院认定后,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贷款(最高8000元/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或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合作企业在校设立奖助学金。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色盲(色觉导常Ⅱ度)的考生不能填报黑色冶金技术专业。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原则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47265999,024-47139288
网址:http:www.lnyj.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