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福建省高职招考时间
1月5日-6日举行!
这些注意事项要特别留意!
错过时间不能入场
每科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开始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不能携带这些物品
进入考场时,不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电子存储设备以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
*建议考生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
答题要求
1、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
2.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要参与作弊。不要相信能买到“真试题”、“真答案”,避免上当受骗。
3.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笔,否则按违规论处。
4.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规论处。
请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作弊!
2012年4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凡违纪的,一律取消当科考试成绩;凡作弊的,一律取消当次考试的各科成绩,并视情形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至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其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凡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衷心祝愿你们在高职招考中取得理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