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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高校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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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学制三年,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学校校址:

福州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60号。

大学城校区: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路149号。

三、招生专业、人数及学制

2024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学制三年。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不限制外语语种,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办法

凡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德、智、体、美、劳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

八、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批。

2.投档比例按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在招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4.各批次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5.如线上生源不足,按各省录取政策规定,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九、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或我院网站(www.fzstc.com.cn)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

十、招生监督措施、申诉办法与申诉电话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等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办法》,在招生期间,由院党委书记及党委纪检负责人组成院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学院招生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学院有关招生规定的情况。受理有关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等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申诉电话:0591-87985787。

十一、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1.学费每人每学年9800元

2.住宿费收费标准:

(1)仓山校区(六-八人间)1200元/人

(2)大学城校区(六人间)1600元/人

退费办法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执行。

十二、奖学金制度和勤工俭学办法

我院实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主要设立以下奖项: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500元/年;贫困生2800元/年;

4.生源地助学贷款;

5.勤工俭学;

十三、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60号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7985787  83749003(传真)

学院网址:www.fzstc.com.cn

电子邮箱:1255473517@qq.com

 

我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